法律是公共主管当局颁布的法律规范, 一般而言,这是各国国民大会立法者的一项职能,在对范围和促进它的案文进行辩论之后,必须遵守一个国家的所有公民无一例外地强制遵守,因为对这些的观察将取决于一个国家最终不会转变为无政府状态或混乱.
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那样,鉴于法律的目的是为实现某些义务和权利的有组织社会的一部分的人们的共同利益做出贡献,当然,不遵守将导致制裁根据被违反的规则的重要性,这可能意味着在监狱中对遵守规则的惩罚或执行一些不会剥夺自由的社区类型的工作 本身,但同样必须严格遵守,以解决所犯的罪行。
法律 它们的诞生目的是限制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类的自由意志,国家必须确保其居民的行为不会偏离或最终伤害邻居,这是主要的控制措施。
法律 它们是主要的法律渊源 并通过以下方式区分 特点:通用性,我之前说过的,每个人都必须履行,无一例外; 强制性的,采用命令式属性,这意味着它一方面授予法律义务,另一方面授予权利;永久性,这意味着它们在颁布时没有到期日期,相反,它们的持续时间将是无限期的,直到主管机构因某些有效且事先商定的原因而决定将其废除; 抽象和客观,这意味着法律不是为解决特定案件而设计的,而是被它可以涵盖的案件的一般性所驱动,最后,它是 众所周知,对此,没有人可以争辩说他是因为无知而没有遵守。
还有一个显着的特点 法律 在现代国家,它没有追溯力;这意味着其有效期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不适用于制裁前发生的事件。这种资源可以防止出于惩罚目的而任意应用规则,这在极权主义国家中可能会发生。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实际上需要共和国家的三权参与:制定法律的是议会(立法权),制定或制定规范的是国家元首(执行权:总统、总理)法官(司法权)否决监督其遵守情况的人。
相比之下,那些因不同国家之间的协议而产生的规则不以法律为名,而更倾向于称其为条约或公约。尽管被视为超国家法律实体,但在现代民主国家,所有这些国家之间的协议都需要地方议会的批准才能获得 法律效力.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类型的协议被提交给公民投票以获得该国居民的直接意见。
作为一个有趣的评论,概念 法律 它适用于人类知识的其他领域,如控制元素的物理或化学定律,或算术或代数的基本原理。这些“规则”是普遍的,虽然它们是不可改变的,但它们可以用于造福人类进步。许多这些定律都以它们的发现者或系统化者的名字命名,并且在全世界都以这种命名法为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