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大宪章的定义

这个概念有两层意思。一方面,《大宪章》被称为宪法的同义词。另一方面,它指的是中世纪在英国宣布的大宪章。

一个国家的宪法文本

大宪章或宪法是规范性文本,其中介绍了组织社会生活和国家运作的一般规定。因此,它是一个指导国家法律的一般法律框架。同时,这类文件必须是共识的结果,因为它的目的是团结一个民族。

总的来说,每一份《大宪章》都包括个人的基本权利、国家组织及其权力,以及限制权力行使的法律机制。

所有的《大宪章》都是由制宪权制定的,即一群以起草宪法为目的的政治家,一旦通过,他们将失去其职能。至于其内容,则取决于每个国家。

然而,大多数宪法文本都受到 1789 年法国大革命过程中制定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的启发。在这份文件中,确立了所谓的三权分立的基础。

1215年,英国颁布大宪章

在里卡多·科拉松·德莱昂 (Ricardo Corazón de León) 的兄弟胡安·辛·蒂拉 (Juan sin Tierra) 君主时代,这份历史文件得到了批准。当君主上台时,他在领土问题上与贵族对抗,同时由于他批准的高税收引起了民众的不满。这种情况导致贵族们提倡新的法律框架来解决普遍的不适。

英国贵族同意通过所谓的《大宪章》建立新秩序。它包括一系列贵族特权,使君主不能伤害他们。

另一方面,《大宪章》引入了人身保护令作为旨在限制国王权力的法律人物,另一方面,它是一种保证对任何公民进行公平审判的法律机制(人身保护令被纳入大宪章被视为无罪推定的保证)。

从宪政史的角度来看,英国《大宪章》被认为是了解盎格鲁-撒克逊世界法律文本起源的基本文件。

照片:Fotolia - 阿斯马蒂

$config[zx-auto] not found$config[zx-overlay] not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