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名称是适用于一套司法和法律规范,其主要目标是促进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尽可能有序和一致,以便与团结、和平的关系合作。和合作。
国际法是最重要的法律类型之一,因为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超越民族国家或特定地区界限的法律,因此必须得到所有想要遵守的国家或实体的尊重。国际社会的一部分。虽然每个国家或地区都有权针对其存在的不同领域及其特点建立自己的法律和规范体系,但国际法假定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和服从一套由各国共享的规范和规定。所有国际实体。
国际法也非常复杂,因为它由通常在不同地区法典中分开的要素组成,例如税法、民法、商法、环境法等。因此,国际法是一套更广泛的规范和规则,其目标正是规范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可能存在的所有不同层次的互动。
尽管各个人类社区和社会总是就彼此之间存在的交流(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建立不同类型的协议和规范,但我们可以说,国际法开始正式组织起来,即著名且非常重要的条约。 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亚在那个德国小镇上签字。该条约结束了一些欧洲国家之间发生的几次军事对抗,规范了它们之间未来可能存在的和平关系,并标志着控制和规范国际互动的最清晰时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