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仰自由»定义和概念

它也被称为宗教自由,被认为是一项基本权利。它包括能够选择任何类型的宗教信仰,以及不选择任何宗教信仰并宣布自己为无神论者或不可知论者的可能性。

这是关于承认每个人的宗教信仰和实践都应该受到尊重。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应被迫放弃他们的信仰,或在这方面成为某种胁迫的受害者。

民主和信仰自由

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民主是一个相对较新的现实,因为它最接近的起源是 1789 年的法国大革命。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才得以宣布。这篇文章强调一个基本思想,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被理解为做一切不伤害他人的事情的可能性。

显然,这种自由的概念可以投射到宗教信仰上。

不尊重宗教思想将意味着反对言论自由,这是任何民主政治制度的一个基本方面。应该指出的是,民主基于所有人的平等,同时也基于多元化和宽容的理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宗教信仰不能完全自由地公开表达,就不会有多元或宽容。

信仰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但在世界范围内尚未成为现实

在 1948 年的《世界人权宣言》中,特别是在第 18 条和第 21 条之间,规定必须尊重个人的宗教信仰,无论是在私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同样,改变宗教的权利也得到承认。

几个世纪以来,宗教裁判所迫害所有信奉反对天主教的宗教信仰的人。任何相信教会不承认的教义并在私下或公开场合表达这些教义的人都被视为异端,可能因此受到审判和惩罚(异端通常的惩罚是逐出教会)。

神圣的办公室或宗教裁判所在中世纪开始在欧洲的旅程,最后到达拉丁美洲

如果我们以墨西哥的历史为例,它的标志是教会与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1926 年至 1929 年的基督战争是宗教与政治之间权力斗争的一个明显例子)。

在今天的西方民主国家,信仰自由不再是问题,因为所有宪法文本都强调尊重任何宗教教义的必要性。然而,出于宗教原因的镇压在朝鲜、巴基斯坦、索马里、阿富汗、叙利亚或苏丹等国是现实。

据估计,全世界有超过 2 亿基督徒受到迫害。

照片:Fotolia - nikite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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