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征用的定义

征用包括征用一个人拥有但出于公用事业的原因需要的东西,作为回报,将向其所有者提供赔偿作为补偿。

国家出于公共需要,从他人手中挪用不动产的行为,该行为必须对损失进行经济补偿

这是国家充分行使其权力和主权的单方面行动,必须始终以正当的目的为支撑,并且还必须遵守对财产被征收者的经济补偿。

任何物质商品,除了金钱,都可能被征收,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说它通常适用于不动产。

授权这种需要的法律

对于这个问题,在那些支持民主和自由制度的国家中,有必要制定一项法律,一项由立法权批准的法规,授权征用有关财产,并且目标是基于公众和所述社会的共同利益,例如修建高速公路、医院、街道、学校或任何其他土木工程。

对于资本主义和自由主义制度,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的,因此授权这样做的法规的认可以及绝对保证原因是相应的,是根本的。

确切地说,正如我们所提到的,高速公路或其他的建设要求征用私人拥有的土地或建筑物。

现在,正如我们所说,征收法是必不可少的,它明确规定了被征收的资产,并且明确规定了鼓励这种行动的公共事业的原因。

法律承认这种情况,总是规定向被征用物品的所有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这没有发生,当然,可以提起司法措施以停止征收,直到并在相应的补偿支付后。

因此,我们将任何涉及为使用或利用特定资源或经济活动而将特许权撤回给私人公司的行为称为征用。

这种征用还假设该活动或资源从一开始就进入国家手中,然后负责根据其利益或需要就其使用做出决定。

一个引发争议的人物

征用的形象在法律中是一个矛盾和有争议的人物,因为它面临着两个非常相反的立场,这两个立场与自由和自决等概念有关。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于一些自由主义和私有化理论,当私人方与国家之间就资源或活动的使用或使用权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合同直到最后,公司必须反过来,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处理该资源,投资或获得的资本等。

然而,也有国家地位高于任何在其领土上有职能的公司或跨国公司,由于人民的自决权高于经济自由,人民(由国家代表)可以决定是否缩短或最终终止该合同。

因此,每次征用时,都会因立场不同而产生这种冲突和争论。

尽管国家负责在其管辖的地区和领土内做出各种决定的观念往往盛行,但根据使用的法律或法规的类型来定义两者中的哪一个是正确的并不容易. 管辖权。

目前,在以前被开发的国家中,征用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大量的自然资源和专有资源被夺走和窃取。

今天,这种掠夺被征用停止,使非常有利可图的活动(如石油开采)落入国家手中,跨国资本主义公司或信托失去对它们的控制权。

同时,这也假定了国家对国际资本主义政策推进的主权行为。

被征用的东西也称为征用。

$config[zx-auto] not found$config[zx-overlay] not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