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的定义

法律行为被称为人的、自愿的和有意识的行为,旨在建立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创造、修改和消灭权利.到 通过这种行为,无论是在事物中还是在外部世界中,都会发生变化, 因为这是相应的法律制度所提供的,产生所谓的法律后果,那么,基本上,法律行为将是具有产生法律后果的明确目标的意志的表现。

应形成法律行为的要求,这将是精确的,几乎是一种条件,几乎无需冷静地观察某些庄严或手续,例如所涉行为的契约,证人的在场,公证人或公证人的在场公开或与执行地点的法官竞争。

法律行为可以按各种方式分类,其中包括以下...

正式的,其有效性将取决于法律规定的手续,相反, 不正式他们不依赖于任何严肃性。另一方面, 积极行动, 是那些出生、灭绝或修改取决于是或否取决于行为的执行,例如本票的签署,只要, 底片, 将假设遗漏或弃权。或者分类在 单边和双边, 单方面的,当他们需要可以体现在一个人身上的单一方的意志时,例如在遗嘱中,如果没有,双边需要两个遗嘱的参与和同意,例如合同。

然后我们见面 世袭和家庭.在前者的情况下,它们是严格的经济行为,而后者则是指家庭权利和义务。

最后 昂贵且免费.第一个将涉及互惠义务,在免费义务的情况下,该义务仅落在当事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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