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市政厅的定义

市政厅的概念是一个政治概念,与称为自治市的领土的管理和政治运作有关。市议会是可以建立行政和立法权的机构,司法权通常在市议会之外并拥有自己的建筑物。市政当局遍布世界各地,尽管人们认为这种政治机构的最初形式出现在中世纪的欧洲。从那里,它们以相对较小的空间中的指令形式移动到地球的许多地方。

当我们谈到一个自治市时,我们指的是一个相对较小的领土(尽管这可能会有所不同),它可能具有城市、村庄或城镇的名称,这取决于居住在其中的人数、行政和政治职能在其中发展以及进行的经济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直辖市是最后一个政治行政单位,不可分割,可以依次与其他省或州,然后是国家或民族。

因此,市议会是管理被称为自治市的领土的政治机构。这就是为什么在拉丁美洲的某些地方,市议会也被称为自治市,而在其他地方则被称为军需官。在市政厅,州长、市长、市长或任何担任高级行政职务的人通常居住在市政厅。在某些情况下,立法机构也可能由市人民选举的立法者、代表和议员组成。市议会执行的职能包括控制和管理不同学科(教育、经济或金融、文化、城市规划等)以及有关这些学科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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