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定义

作者是任何创作特定作品的人,他们对其享有法律保护的权利。.一般而言,该术语指的是阅读材料的制作者,尽管它可以扩展到任何阅读材料的创作者 软件,绘画作品,电影,音乐等。也可以在法律面前代表两个或更多人参与实现任何这些活动的可能性;这将是一个案例 合着.如果某件作品是按订单创作的,法律将为其创作的第三方视为作者。

应该注意的是 有两种法律概念可以指代作者与其作品的关系. 一个与版权有关,它基于这样一个标准,即作品是作者对其拥有精神权利的表达。. 另一个是与复制权相关的,它排除了这种精神权利的概念:作者仅被认为是某种作品的父亲。.这些概念中的第一个来自法国法律,而第二个来自盎格鲁-撒克逊法律。

版权保护某些内容,但不保护想法。单纯的创造行为已经暗示了这些权利的存在,无需进行任何正式程序。 一些仅与作者相对应的归属是:复制,利润,作品的公开展示等。

重要的是要指出 由于这些法律规定,作者的概念在学术领域引起了广泛的争论.这导致一些人认为作者只是一个社会和法律职能部门,最好避免将他与制作人联系起来。然而,这些评估对所讨论现象的分析贡献很小,可以忽略不计。

关于作者身份和权利的广泛辩论包括几个有趣的后果。因此,自古以来,匿名作者的作品或口头传承的作品在知识产权方面具有不同的特征。一般而言,承认保留这些权利的是所选版本,这些权利留给了制造商。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宗教教科书上,例如圣经、妥拉或古兰经等,而且是非排他性的。

另一方面,数字革命在作者权利方面引起了强烈争议。一方面,有一种坚决打击制作非法复制品(“盗版”)的立场,该行为始于 软件 这将很快导致书籍、音乐内容、视频、电影和许多其他创作的传播 作者.许多支持者都持有这种观点,因为当作者的经济利益耗尽时,生产能力就会受到影响,许多创作者会放弃他们的工作。然而,一个新的方面已经开始获得追随者:小额支付的产生。在这种格式中,作者的作品在支付几乎象征性的款项后即可访问,其目标是重复支付这些特征促使作者的收入逐步增加,通过这种方式,作者将继续有动力去创作他的作品。

在所有情况下,似乎重要的是要注意个人权利在材料的经济内容和可用性方面对作者有帮助。因此,当文本被改编为另一种格式(电视、视频、电影)时,只有在获得原创者同意和必要利益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新颖性。一个奇怪的案例对应于翻译,因为虽然文本是其作者的财产,但最终的翻译及其摘要包括他们对所选内容的翻译者和出版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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