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

苏格拉底伦理的定义

苏格拉底伦理是一种源于美德作为正确行动的基本支柱的发展。苏格拉底解释了行善如何使人完善,相反,行恶却败坏了人的本性。作者的伦理首先是实用的。

因为,虽然在经验上做好事,但从理论上也知道它是积极的,所以美德只能从表演的经验中培养出来。

苏格拉底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柏拉图的贡献,柏拉图在他的对话中使他的老师成为哲学的对象。这位希腊思想家的伦理是一种导致幸福的责任行为。

美好产生幸福

通过这种方式,行善会产生一种内在的快乐,这是一个人在知道自己做了正确的事情时所体验到的即时满足的结果。相反,正义的美德旨在修复造成的损害。例如,通过惩罚。

美德是作为理性存在的人类所固有的,作为意识到自己及其行为的后果的存在。这样,行善就会导致充实的生活。从作者的角度来看,美德是人性中固有的。

人类必须按照善的标准行事,而不是其他,因为这样做是他的道德义务。这是你的存在主义召唤。在这个伦理理论中,意志和知识是两个不断相互关联的成分。

认识你自己

根据提交人的说法,一个人只要知道在给定的上下文中什么是公平的,就足以将这一标准应用到诉讼框架中。一种引起苏格拉底理性主义的反思。 “认识你自己”,这种内省的信息推动了苏格拉底的哲学,作为人类从对他有益的事情照顾他的灵魂的起点。

因此,伦理诉诸于人自己做一个好人的责任。反过来,作者认为无知对人的影响是消极的,因为当一个人不了解自己时,他就无法从自己的本性中知道什么对他来说真正方便。

苏格拉底是许多其他人的导师,因为通过以对话形式实践的哲学,这位思想家帮助其他人找到了真正的幸福。

照片:Fotolia - 伦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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