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被理解为任何不作为的行为,以及在履行义务时的粗心或疏忽。疏忽意味着某人停止或避免做某事有目的或无目的。在某些情况下,当谈论与法理学或伦理有关的问题时,这种不作为可以被理解为犯罪,并将执行它的人(自愿或非自愿)变成罪犯。遗漏总是意味着对一种行为方式的消极看法。
不作为基本上是避免采取特定行动。如前所述,这种遗漏的情况可能是自愿的,也可能是非自愿的。这两种情况的例子可以是省略邀请某人参加仪式或省略某人的生日。然而,一般而言,遗漏的概念更多地与非自愿或错误的行为有关,而不是非常深思熟虑。
在任何情况下,由于疏忽大意而犯下不作为的可能性,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是与道德问题有关的不作为,仍然可能受到惩罚。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一个人忽略帮助另一个无助的人,或者当一个人忽略另一个人的紧急需要时,他的疏忽可以被理解为粗心大意或疏忽大意的罪行。此类疏忽的另一个非常常见的情况是,当一个人遭受某种类型的犯罪(抢劫、袭击)而另一个人疏忽协助或保护他们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在本案中,作为不作为的人,可以看作是犯罪人的共犯,因此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