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

归纳推理的定义

推理涉及执行需要一些智力努力的心理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推理和思考是相似的术语,但并不完全相同。我们可以想到某事(例如某个对象),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推理。所有的推理都假设以一定的程序或方法排列的想法的展示。出于这个原因,我们谈到两种类型的推理:归纳和演绎。

十七世纪的科学是基于归纳推理的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归纳推理是在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 (Francis Bacon) 的贡献下从 17 世纪发展起来的。这位哲学家认为,可以通过表格得出一般性结论,表格中的数据以系统有序的方式收集到正在研究的内容。

归纳法或推理

从广义上讲,这种推理形式被认为是从特殊到一般。因此,从某些特定案例中可以观察到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规律性,而这种逻辑使我们能够得出一般性结论。换句话说,详细观察特定事件,随后提出了解释此类事件规律的定律。

归纳批判

归纳法从对真实事件的观察中创造出一般规律。因此,这是一个可能是错误的概括。因此,归纳方法的结论或规律是可能的,并且只有在没有出现与概括相矛盾的情况时才有效。归纳主义被批评为一种有效的推理策略,因为它有许多差距。

我们可以提出某些批评,揭示归纳推理的弱点

1)如果是从具体案例中进行实验,我们可以问自己,一个实验中应该有多少个案例,几个、几千或几百万,

2)如果归纳分析是基于对事实的观察,我们一定不要忘记感官会欺骗我们,

3)如果你不从先前的解释理论出发,你不能严格地观察任何东西,让你观察现实,这样纯粹的观察就不存在,因为它不存在,它是一个基本要素是不合理的在一项调查中。

照片:Fotolia - Neyro

$config[zx-auto] not found$config[zx-overlay] not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