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良心一词是指某些个人、团体或社会组织感知需要关注的周围现实、反思它们并在某些情况下采取行动改变它们的能力。当今社会良心的概念因处于劣势(在经济、意识形态、种族和性层面上表现出的劣势)的人口群体的显着增加以及日益迫切需要以积极的方式采取行动而得到高度扩展。这些社会现实的修改替代了自己。
意识到某事意味着拥有足够的知识。换句话说,当我们的理性允许我们了解现实时,我们就说我们是有意识的。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个体的意识表达了他理解周围世界的理性倾向。
社会意识
作为个人,我们知道我们周围发生的事情,而这种意识程度正是我们作为个人的社会意识的本质。另一方面,社会本身形成了一个自治实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社区也具有一定的社会良知。因此,当社会中认识到某些以某种方式影响每个人的问题时,就会产生集体社会良知。
社会良心与团结和承诺的思想密切相关,是改变对社区内某些社会群体施加的自愿和非自愿歧视结构的第一步。
因此,社会良心与意识到需要解决方案的社会内在问题的可能性有关。虽然社会良知的概念通常用来指为生活在贫困、边缘化和排斥情况下的人的利益而采取行动的需要,但它也可以指改变就业结构或模式的重要性。影响整个社会,例如爱护环境、遵守交通规则等。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意识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社会良心的概念是关键。因此,每个社会群体都有一定程度的意识。工人是或应该有阶级意识,以承认自己是一个集体。如果你不承认自己是一个阶级,你就不可能改变你的现实。
对马克思来说,对工人的剥削是唤醒他们集体良知的基本要素。这不是理论反思,而是改变现实和社会模式的第一步。
社会意识和参与
一个人可以拥有大量关于影响社会的问题(失业、贫困、剥削等)的信息。然而,了解现实并不足以改变它。出于这个原因,一些人决定积极参与一个项目。有多种方法可以将变革性的社会良知付诸实践,但所有这些方法都需要积极参与。在众多参与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强调以下几点:财政捐赠、团结合作、与非政府组织的志愿者项目等。
社会良知的敌人
大多数人肯定,他们对周围或世界其他地方的不公正现象具有社会良知。然而,这些类型的陈述很可能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形式或简单的善意声明。
社会意识,无论是在个人还是集体层面,都有一系列“强大的敌人”:鲜明的竞争力、个人主义、文化霸权、全球化、不负责任的能源消耗等等。
社会良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出现在个人或社会群体中
虽然理论家认为最可取的做法是确保从孩提时代起就存在社会良知(以便它始终存在于人身上,对于非正式和正规教育系统至关重要),但社会良知也可以是根据每个社会群体的瞬时需求,在人们中觉醒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获得和/或扩展。因此,虽然某个年龄段的人没有接受过获得关于不同问题的社会意识的教育,但可以使用各种广告活动来创造空间,以在社区存在的特定时刻反思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