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常普遍和广泛的意义上,当谈到 有罪不罚 将意识到 没有因某人的行为违反其居住社区的法律而受到的惩罚.
对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不予处罚
同时,应法律本身的要求,有罪不罚将被称为 发现犯罪行为未受到相应法律规定的惩罚的国家.
这种违反法律且未受到处罚的行为可能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例如穿越红灯或超过高速公路上规定的速度限制,最终可能威胁到人们的安全,或者,未能做到这一点,这是一种企图侵犯某人身体完整性的犯罪,例如谋杀或强奸。
警察和司法同谋助长有罪不罚
犯罪或非法行为的人逃避相应的司法诉讼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情况,并且根据情况,他们会以不受惩罚的行为,不受惩罚的个人说话。
警察的同谋或负责执行相应司法的机构的同谋是引发有罪不罚现象的最常见原因。
当警察让罪犯逃跑或不直接寻找他时,或者当司法系统没有采取相应行动彻底调查犯罪行为时,他们直接助长了围绕一个人或一个事件的有罪不罚状态. .
事实证明,相关当局不采取行动对社会是非常有害的,因为罪犯被释放而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
我们还必须谈到有罪不罚的情况,即司法迟到而不是在犯罪发生后立即采取行动。
这不仅可以让犯罪者逃脱,还可以让犯罪行为开出处方。
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忽视,很多时候是受害者自己没有及时谴责肇事者,导致他们有罪不罚。
一再有罪不罚现象根深蒂固,对社会进步造成巨大损害
人类的历史饱受战争、屠杀、种族灭绝和谋杀的困扰,这些通常是在正当理由的保护下发生的,战争就是这样,然后,一旦结束,犯下的大部分罪行在这些被认为是正常和相应的情况下,不会发现惩罚助长了有罪不罚的状态。
有罪不罚假设对社会结构缺乏保护,不幸的是,它会导致它嵌入其中,后来很难根除它,因为每个人都会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开始行动,不遵守法律,传播并散播有罪不罚,因为不尊重法律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没有人会惩罚。
任何想要进步和发展的国家都存在这种有罪不罚的状态,无疑是上述发展的绊脚石.
当一个主体犯罪时,我们就可以说有罪不罚,即使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有罪,结果也不会受到审判或惩罚。
我们必须提到的是,当正义没有按照应有的方式行事时,受害者因缺乏惩罚而感到疲倦和非常痛苦,他们自己采取行动并最终将正义掌握在自己手中,也就是说,他们使用暴力来达到目的。处决罪犯。
当然,对于任何渴望发展、和平和加强其机构的社区来说,这种全景是黯淡和可怕的。
阿根廷的有罪不罚法
另一方面,在 阿根廷 被称为 有罪不罚的法律 到法律 终点和应有的服从 以及当时的总统在1990年代签署的一系列总统令, 卡洛斯·梅内姆,通过这种方式,防止对那些应对特别是在军事独裁时期(1976-1982 年)犯下的危害人类罪负责的人进行起诉和判刑。
顺便说一下,我们必须强调,一段时间后,在内斯托尔·基什内尔 (Néstor Kirchner) 担任总统期间,它们被废除了,这种情况恢复了能够判断上述罪行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