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被称为 国际贸易 到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的商业往来,或者不同经济区域之间的商业往来,以及超出其所属国家范围的商业往来.
在其所属国家/地区范围之外进行的买卖行为,通常需要缴纳关税
指定的交易所包括买卖商品、服务或产品等,并且必须为出口或进口支付关税,视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事实证明,想要在境外建立经济关系的国家拥有商业领域所称的开放经济,这是一个没有把握的条件。
现在,为了保护本国经济,但同时又不与世界在商业上关闭,各国和地区集团决定取消上述关税,并规定共同关税,以求取而代之。允许商品和产品的自由流动,在经济上保护自己并在直接竞争中巩固自己。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笔交易如何
国家之间的商业惯例与这个时代相去甚远,因为在最偏远的时代,不同的国家都在行使它,尽管在某些时候它没有今天那么激烈,但它始终存在。
自古以来,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就十分活跃,而在中世纪则有所下降,在发现美洲后又以重要的方式恢复,因为欧洲将利用其全新的殖民市场来扩大和发展经济。
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恰恰证明了一个典型案例,它也决定出于经济原因向西班牙大声疾呼,因为它禁止他们与除西班牙以外的其他国家进行商业交流。
限制是非常严厉的,然而,许多商人决定在其他国家开设非法场所,例如英国,这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和经济回报。
与此同时,政治独立带来了经济独立,脱离西班牙的国家能够建立自己的商业法并与任何他们想要的人进行贸易。
从上世纪下半叶开始,直到九十年代达到其最大表现,各国开始表现出惊人的经济对外开放。
例如,目前几乎没有一个经济体对位于地球另一端的另一个经济体发生的事情置若罔闻,这正是因为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
自由主义与保护主义
有不同的经济理论来解决这种类型的贸易,而最普遍的一种是 苏格兰经济学家亚当·斯密.
根据史密斯的说法,产品必须在生产成本最低的国家生产,然后从那里出口到世界其他地方。
因此,史密斯是自由贸易的坚定捍卫者,因为他认为只有在这种模式下才能实现增长和发展。
同时,对于史密斯来说,优势将是那些能够生产更多、投资更少生产要素的国家。
通过这种方式,生产成本也会降低。
面对这种立场,我们看到保护主义的主张,它所做的就是对进口产品征收高额关税,使它们无法与当地产业竞争,从而抑制购买,壮大民族产业。
让外国产品更贵,让消费者不得不选择购买本地产品,因为它们更便宜。
一般而言,各国决定在经济危机情况下应用此类保护。
这两种对立模式的最大区别之一是,在自由主义中,价格是由市场供求自由决定的,而在保护主义中,则是各级国家干预建立了监管和限制。当地市场,以及上述进口关税。
值得一提的是,传统上应此类贸易的要求征收的关税,目前已被许多国家和区域经济集团取消,遵循生活在全球化世界中的法律,其中比如,这种贸易不可能越来越多。
例如,欧洲共同体或南方共同市场取消了对这些成员国的关税,这样货物就可以自由流通,无需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