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般准则,教育系统呈现三种不同的模式: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和联合学校。一是提出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服务,二是以营利为导向, 协同学校成为私立和公立之间的中间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有时会谈到半公立学校。
一般的做法
协同学派来源于名词concert,是两个实体之间的协议或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达成协议的两个实体是:国家和公司,始终在教育框架内。因此,协同教育中心是一个由公共资金维护但其管理是私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承担了一系列责任:支付工人工资,提出教育模式并建立必须遵守的一般条件(教学小时数、比例、科目......)。
另一方面,学校负责聘用人员,在教育传统方面可以保持一定的自主权,正如我们在宗教学校中看到的那样,一方面遵循公共模式,保持他们的标志。自己的身份。比如宗教在课堂上的存在,内部规则......
关于教育模式的争论
教育制度往往会在公民之间引发激烈的争论,有些人赞成促进和巩固公立学校模式,因为它是一种保证机会均等的普遍教学。其他人认为私立学校允许独立于国家监护的教育方法,协调学校代表了前两种方法的综合。一方面,它具有不可否认的公共维度,但又不放弃音乐会规定的自主性。
通过这种方式,国家为公民提供了另一种教育模式,父母可以在不依赖私立学校可能带来的经济方面的情况下,为孩子选择另一种不同于公立教育的教育。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特许学校通常可以节省大量费用,因为教师的工资低于公立学校的工资
从教学中心的角度来看,商定的公式允许中心的经济可行性和特定价值的维护。最后,从家庭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拓宽了教育孩子的选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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