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

形式伦理的定义

在我们的语言中,我们称伦理为所有与哲学分支有关的所有适当的或相关的,该分支处理人类行为的道德,并且根据其环境将允许我们将它们定性为好或坏。

此外,伦理的概念是指一切遵守道德和良好习俗的事物,以及在特定背景下规范关系或人类行为的一系列规范,例如医学、法律、新闻以及其他专业活动。

在浩瀚的伦理学中,我们可以找到各种哲学家在整个历史中阐述和提出的各个方面和潮流,下面我们将参考德国伟大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提出的形式伦理学。

形式伦理学或康德伦理学首先促进自由、尊严和善意

正式伦理,就是所谓的 康德伦理,为了向其推进剂致敬, 德国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

关于伦理史和知识论, 在十八世纪,德国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Emmanuel Kant)的出现会产生分裂,一方面是因为他对纯粹理性的批判,另一方面是因为他提出的形式伦理学确实与当前材料形成了对比伦理。

您的道德建议 促进所有人的自由和尊严高于一切.康德认为客观的善是一种 善意其他我们通常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比如智慧、勇气、财富等等,都不是,甚至当歪曲意志占上风时,对人来说甚至会变得危险。

重要功能

在康德看来,人具有理性和本能,同时,理性不仅具有理论功能,还具有实践功能,其目的是寻求道德善。

现在,按照康德的说法,理性很难让人快乐,因为智者从他的理智出发,很快就会发现死亡、疾病、贫困等不愉快的情况,而来自实践理性的善行不会导致幸福,尽管对于最简单的人来说,无需理性和仅凭本能就能找到幸福。因此,康德认为,如果人的目的恰好是幸福,自然就不会赋予我们一个实践理性来做出不引导我们走向幸福的判断,那么事实上,人被赋予了这个目的的原因。远高于幸福。

从上面可以看出,道德行为不能根据其结果进行评估,因为它们不是为了自己而被选择来实现某事的,因为被认为是好的行为的结果可能是有害的,但无论如何,该行为将继续是好的,因为对康德来说,道德行为中最重要的东西是通过什么来推动它的。

康德提案中的另一个相关概念是 绝对命令,这些行为是由职责指挥的;这个命令将永远统治,但没有止境,只是出于对义务的尊重,因此,遵循它的人,能够指挥自己的人,将是一个自由的人。

正如人们认为道德法则不能处理任何经验的东西一样,定言命令也不能包含它,只能包含道德的形式。

康德喜欢这样说,人们必须按照准则行事,同时你可以希望它成为普遍规律;他还建议采取行动,就好像他将按照自己的意愿成为普遍的自然法则一样;最后他说有必要以这样一种方式行事,即在一个人身上和在另一个人身上使用人性,永远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康德所表达的建议都与经验没有任何联系,而只涉及道德的形式。他从不以具体和明确的方式告诉对方他应该如何表现,也没有主张将某种规范作为唯一规则,也没有以任何形式的利益来促进结束。

他强调我们行动的普遍性,总是优先考虑自己的意志决定的,从而使决定者的自由和自主权占上风。

对他来说,意志不能受制于任何经验元素,更不用说它必须是自由的,而负有调节它的使命的人不促进任何行为,因此意志必须被赋予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规范,赋予它绝对自主的特性。

将康德伦理与其他伦理区别开来的是对伦理决策形式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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