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

功能主义的定义

功能主义这个词适用于不同的学科和科学,例如社会学、心理学或建筑学。在其任何领域,功能主义的概念都是一种基于有用和实用的原则和观点的理论方法,即功能性的。

社会学中的功能主义是社会现实的一般理论

从 1930 年起,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学科受到了新的理论范式功能主义的启发。这股潮流是由社会学家 Talcott Parsons 和 Robert Merton 领导的,他们受到了涂尔干、孔德或斯宾塞等思想家的启发。

功能主义运动的主要思想如下

1)作为一个全球系统,即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社会现实,

2)社会系统的每个组成部分或结构都有特定的功能,

3)当每个社会结构都对整个社会的运作做出积极贡献时,社会处于平衡状态,并且

4)社会必须被理解为一个分层的秩序和一个等级制度。

应该指出的是,社会学中的功能概念是从另一个知识领域生物学中采用的(生命过程履行功能,这个想法被外推到社会领域)。

心理学中的功能主义是基于个体对环境的适应的思想

功能主义心理学家根据人类的特定功能来构想人类的思想和行为。换句话说,只要有用,某种形式的知识或一种行为就是可行的。因此,心理学中的功能主义被理解为一种务实和功利的方法。

功能主义作为一种科学范式必须放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其主要代表是威廉·詹姆斯、哈维·A·卡尔和詹姆斯·麦基恩·卡特尔。这股潮流的中心思想如下:

1)人类行为必须被理解为自然机制的逻辑结果(这个想法显然受到达尔文的自然选择方法和适者生存的斗争的启发),

2)心理学必须建立个体的生物因素与其心理过程之间的关系,

3) 个人的心理过程类型是其适应社会环境的原因。

建筑中的功能主义试图为人类的需求提供有用的答案

20世纪初,功能主义作为对传统建筑的回应而出现。引入了新材料(例如,钢筋混凝土或钢)并采用了实用的方法。因此,在建筑物的建造中,重要的是促进实用和功能问题,而不是装饰方面。主要代表是沃尔特和勒柯布西耶。

照片:iStock - FotoMaximum / cnyth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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