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公民权力的定义

公民权力的概念是取自政治的概念,比较流行,指的是所有公民作为一个国家的一部分,必须看到他们的权利得到实现。这个概念通常用于政治权利,它应该允许公民不仅可以选举他们的代表,而且可以控制他们,并在必要时执行不同的程序来起诉和罢免他们。公民权力的概念反对非常传统的观念,即政治家上任代表一部分人口,然后让他们的愿望掌权,即使他们背叛了他们在竞选期间做出的承诺。由于这是大多数国家发生的情况,公民权力的概念确立了人民可以在他们认为必要时行使控制和改变统治者的权利。

与其他政府制度相比,间接民主制度是​​一个非常年轻的政府制度,因为它在西方社会不超过 200 年,在某些东方社会甚至更短。间接民主的基础是公民选举他们的代表,他们应该按照他们的选择进行治理,执行承诺的项目、模式和计划。这使得这种关系变得间接,因为人民除了通过他们的代表之外不进行统治。

公民权力的概念是在民主出现的同时出现的,它被理解为公民必须选举某人但也必须将他们从权力中移除的特权。因此,是人民将他们的权力移交给一个或多个代表,因此,如果该人不遵守承诺或利用公共职能为自己谋取利益,也应有权将其取走。公民权力的概念中包含了各种措施和行动,寻求重新表示的不仅是投票或选举权的时刻,而且要理解公民权力永远属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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