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联邦共和国的定义

共和国 它是一种国家组织形式,一种权力属于人民的政府体系,尽管有效行使管理权由人民通过普选选出的总统或执行官承担。

共和国:权力分为三权的政府制度,其代表的选举取决于主权人民

这个最高权力机构在一定时间内履行职能,由居住在相关国家的公民选举产生,如我们已经说过的,可以直接执行,即通过投票,或通过议会,其成员站立出来,他们也是民选出来的。

与此同时, 联邦共和国,也称为 联邦或联邦州,是相对自治的社会实体的制度化分组,由 自治的领土划分 和其面额 州、州、省、地区,其中最经常出现。

组成联邦共和国的每个实体都有自己的部门,这赋予了它自治权

在联邦共和国,国家分为三个权力:行政、立法和司法,例如,这种划分存在于中央行政部门和与各省相对应的地方行政部门。

这种情况赋予领土实体在政治和司法事务上的自主权,尽管我们必须说,在实践中,它们中的许多也往往依赖于他们有权从中央政府那里获得的资源,这有时与绝对自治背道而驰。这应该存在,因为当然,他们需要生存。

联邦共和国避免了国家权力的凝聚,因此选择这种形式的国家是拥有民主政体的国家。

一种力量控制另一种力量

这个组织的诞生是为了避免能够表征不太遥远的过去的过度权力的需要,并且它通过权力划分向我们提出的最重要的事情是每个权力都将行使控制权与对方的行动。

这导致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个权力专门负责管理旨在提高其居民生活质量的政策(行政权力),另一个权力负责讨论和批准将保证共和国正常运作及其平等的法律。居民(立法权),最后另一个将负责在任何违反规则时执行司法(司法权)。

与此同时,同样的划分从中央领域复制到省级领域,以及明确为各省提供相对于母国的自治权的领域。

尽管他们享有或多或少的自主权,但他们在某些主题上拥有政府或立法的权力,这与联邦共和国政府对应的权力不同;通常情况下,它拥有共和政治制度,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出现了君主制形式。

组成它的省或地区的自治地位是由 宪法 在大多数情况下,共和国政府的决定不能单方面更改。

也就是说,每个地区、省都有自己的宪法来决定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基础,只有在地方立法权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中央国家不能也不应该干涉这些事情。 .

没有普选,就没有共和国

共和国内公民参与的主要手段是 投票或选举权同时,选举必须是自由的,而投票必须是秘密的,这样公民就可以在没有压力或条件的情况下有效地行使上述参与权。

但也有其他因素对共和国的运作至关重要,例如: 权力分配、正义和对共同利益的追求.

联邦共和国的概念 直接反对统一或中央集权的国家,这是一个 只有一个政治权力中心,将其行动扩展到包括国家在内的整个领土,来自代理人或地方当局,中央权力的代表。

同样,它有一个单一的立法权,为整个州做出决定,并在其内部建立了一个在国家层面拥有管辖权的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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